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助企纾困和恢复发展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 号)精神,现将减免相关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司将对在本平台成交的租赁项目,且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含自然人)的,减免2022年度实际租赁期对应交易服务费的1/4。请上述相关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本公司联系办理交易服务费减免退还事宜。
联系人:孙女士,0572-2208663,13868293177
寿女士,0572-2208662,13567982005
王先生,13626727749
特此公告。
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